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0.3亿元,支持各地做好扶残助残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上已提前下达的21.4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1.7亿元已全部下达,由各地统筹用于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助学、文化、家庭无障碍改造、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方面支出。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对残疾人数量多、工作绩效好、贫困程度深的省份给予了倾斜支持。财政部要求各地财政部门与残联密切合作,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拨,并结合地方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