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新实施的《三亚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了解到,三亚将从助学、就业、创业和生活等方面,对残疾人予以关爱和扶持。
在义务教育阶段,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奖励该市户籍残疾人大学生和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未纳入低保的一级四类(肢体、视力、智力、精神残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具体标准:博士生4500元、硕士生3500元、本科生3000元、专科生2500元。
三亚市户籍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可以向该市残联申请扶持,一次性补贴发展生产资金5000元。
三亚户籍的肢体、视力、智力、精神四类一级残疾人可申请居家托养,本市户籍的精神残疾人可申请机构集中托养。居家托养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450元的标准补贴护理人。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1100元的标准补贴托养机构。
来源: 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