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往实处走
(文/岚舒)近日,海南省残联印发了《省残联2021年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今年3月起至12月底,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等活动为抓手,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在省残联广泛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把省残联建设成为精神状态奋发有为、人际关系团结和谐、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的精神文明单位。
《方案》明确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完善精神文明创建机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文明大行动、加强道德建设、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加强民主管理、加强环境建设、做好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帮扶共建工作、特色指标等11项工作任务,基本涵盖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
《方案》要求,抓好社会文明大行动,必须继续坚持文明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把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完成全年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残疾人事业更快更好发展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强台账管理工作,做到专人专管,事事留痕,真正做到社会文明大行动让群众参与、成效由群众评价、成果让群众共享,为加快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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