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要慎重
出了问题最好是协商解决
针对可能会出现的种种问题,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从业人员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把其中涉及到自己权益的条文看清楚,避免以后可能会出现的争端。再就是,假若真的出现了劳动争议,尽量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因为一旦走上法庭,对双方都是一种伤害和煎熬。
新闻提示
虽然历经艰辛,但在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帮助下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了维护,我们身边的残疾人就业状况如何?他们的维权之路为何如此艰难?
■弱势一维权意识差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残疾人就业时,就业单位应主动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而现实情况是,在很多残疾人发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才发现企业并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有的甚至连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订。
因为身体上的某些缺陷,残疾人相对于正常人更难就业,因而当他们获得一份工作时,迫切心情是显而易见的,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他们的付出也会比正常人更多,有时就忽略了自己的劳动保障问题。
■弱势二 企业设套只等员工来钻
现行法律规定,60周岁是企业男性员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这时起,员工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而一些企业为了能抛弃他们所认为的“累赘”,就会想尽各种方法在员工即将到退休年龄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被解除劳动的一方没有任何心理准备,而许多企业早就设好了“套”,只等员工来钻,因此,很多人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解除了劳动关系。
■弱势三 官司难打 磨难重重
当残疾人发现自身利益受损,想通过劳动仲裁或打官司来解决争议时,却发现面临的路途漫漫且修远。
一方面,残疾人面对的是一个强势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这种力量对比的悬殊已经让一些人望而却步。
再就是当企业设“套”时,早就预料到了可能遇到的风险。目前,用于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有八种之多,有的条文甚至是相互抵触的。这时候,一些单位就事先咨询好了法律顾问,而这些法律顾问会将法律法规中的某一条款择出来,用于解决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因此,有时虽然明眼就能看到是员工利益受到侵害,但官司却是怎么也打不赢。
还有一个不得忽视的方面,就是当走上法律程序时,残疾工人的代理律师会面临重重阻力,稍有协调不好,各方面的障碍会接踵而至。
来源:残疾人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