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2019年全省残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海口召开,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种润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林世闻,党组成员、宣文部主任蔡甫明,省残联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市县残联干部职工,乡镇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残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座谈会和第三十三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总结了2018年全省残疾人工作。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全省残联系统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以使全省残疾人兄弟姐妹幸福指数最高为工作的切入点,加大各项保障措施的力度
完善和健全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及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丰富残疾人各专门协会活动;在全国开创新的扶贫模式,把就业助残扶贫与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日间照料相结合。在万宁、屯昌、澄迈开展就业扶贫+日间照料农村(托养)试点工作。目前,万宁的试点已基本建成,安排了29名残疾人就业,4名农村重度残疾人在这里实现了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对2016年至2018年的残疾人大学生进行集中安排就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到建档立卡户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建立困难残疾人家庭对口服务制度,由残疾人工作者对有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跟踪服务,发生突发事件由各级残联协调解决。动员省残联系统及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帮助合作社、贫困户通过爱心消费扶贫网销售农产品。对残疾人进行技术帮扶,安排资金893.2万元对2932名贫困残疾人进行技术培训,截止2019年1月16日,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28393人,已脱贫22891人,未脱贫5502人。
以落实民生实事为引领,努力使全省残疾人兄弟姐妹幸福指数最高
为全省99169名重度残疾人购买了商业保险,增强了抵御生产生活中遭受二次伤害的抗风险能力。为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2.56亿元。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投入2741.455万元为22654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和944名残疾人提供机构寄宿制托养服务。全省34096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14084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68434名重度一级残疾人的出行进行了调研,为201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奠定了基础。
以儿童康复为重点,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能力,构建全省残疾人兄弟姐妹幸福指数最高的体系
推动省政府出台《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救助,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全年共安排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专项资金2700万元,对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900名三类儿童给予资助,安排专项资金275万元对在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自费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给予补贴。全力推动万宁、东方两个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试点工作。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培训340名康复服务工作人员和900名残疾儿童家长,并选派80名人员参加国家级培训。全年共为18187名重度残疾人提供支持性康复服务,为各类残疾人评估适配各类辅具5752件,为32名聋儿植入人工耳蜗,为22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了矫治手术。
2019年省残联主要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2019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贯彻落实好中国残联七代会和省残联七会的精神,按中国残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全面落实省委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努力让残疾人共享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成果,使全省残疾人兄弟姐妹幸福指数最高。
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出台《海南省残联改革实施方案》,加强残疾人服务管理。继续做好海口美兰区、秀英区,三亚,琼海,昌江,洋浦移动终端采集信息试点,推动儋州、东方使用移动终端采集信息试点工作,争取2020年前全省实现移动终端采集信息。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出台《海南省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改善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和完善各级专门协会组织建设,推动将乡镇(街道)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完善残疾人优秀人才库。全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海南省实施细则》,以建设智慧残联为契机,推动智能化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充分发挥省残疾人基金会、海南狮子会等助残平台作用,打造一批品牌公益项目,壮大助残社会组织力量。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困难残疾人家庭对口扶贫服务工作,落实每月一报制度,推动落实因户因人的帮扶措施,在万宁、澄迈、屯昌、临高创建农村产业就业+农村残疾人托养(日间照料)扶贫基地,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实现困难残疾人家门口就业脱贫、贫困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就近托养为一体的产业模式,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活动。
抓好政策保障兜底。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抓好“为重度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工作,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规范化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为残疾人的医、住、行提供更多便利,帮助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在水、电、气、通讯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
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省、市(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和个人的扶持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制度,修订《关于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等文件。加大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海南省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扶持力度,抓好小椰壳工艺品加工等产业链延伸,吸纳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亲属就业,同时优先选用贫困残疾人家庭有照护能力的亲属就近就便为有长期照料养护需要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料服务,解放家庭劳动力,就近增加家庭收入。实施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推动修订《海南省残疾人职业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三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同时组织和抓好第十届全国残运会和七届全国特奥会的相关赛事工作。
全力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推动制订《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相关配套制度,实现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75%以上。加强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托现有资源,千方百计推动省级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提升全省康复机构培训与服务带动能力。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健全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兜底保障措施,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加强市(县)社区康复示范站建设,做好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估。推动出台《海南省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开展辅助器具适配精准服务。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残疾预防知识宣传。
- 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重点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少年义务教育,每年9月份配合教育部门对全省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信息进行核查,做好“一人ー案”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抓好融合式教育试点工作和残疾人人才的培养,在海南师范大学附中、附小开展融合式教育试点工作,让更多的残疾学生参与到融合式教育中。争取教育部门支持,让高中毕业的残疾人全部实现大学梦,推动省内高校开设与市场需求相衔接的专业,并增加定向招收残疾人学生的名额,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机会,不断提升残疾人高级人才培养的力度,让残疾人在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各级残联要紧盯“十三五”规划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启动谋划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积极推动出台《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努力打造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相匹配的无障碍环境,将“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履行到底,奋力推动海南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一个不少地精准服务每个残疾人。努力使海南残疾人兄弟姐妹幸福指数最高。以新姿态、新面貌、新成绩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
全省残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县残联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