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我省特殊教育质量,省教育厅日前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南省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据介绍,专委会是由多部门联合成立的对特殊儿童入学开展评估、教育转衔与安置,为特殊教育提供支持服务的专业机构。该机构由省教育厅牵头,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担任主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残联四部门从本机关、直属单位或本系统基层单位各推荐一位熟悉特殊教育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渊博、引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从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和儿童福利机构推荐评选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根据安排,专委会将指导市县专委会、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医疗评估与教育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对残疾人义务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此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学校就入学、转学安排发生争议时,可以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县级专委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教育安置与转衔鉴定并开具教育安置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