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正式披露。这是第一次从中央层面颁布《党政机关办用房管理办法》。两个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办公用房硬杠杠
一、建房资金不得接受赞助或者捐款等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所需资金
1.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赞助或者捐款 2.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者摊派 3.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借款 4.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 5.禁止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二、搬入新用房后1个月内腾退超核定面积的原用房
新配置办公用房的党政机关,应当在搬入新办公用房后1个月内,将超出核定面积的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不得继续占用或者自行处置,不得自行安排其他单位使用。
三、转企、撤销后6个月内腾退原用房
党政机关转为企业的,应当在班里企业共商注册后6个月内将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党政机关撤销的,应当在6个月内将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所管理部门。
四、兼职单位所安排用房须在离任2个月内腾退
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的,主要任职单位与兼职单位相距较远且经常到兼职单位工作的,经严格审批后,可以由兼职单位再安排1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并在免去兼职职务后2个月内腾退兼职单位安排的办公用房。
五、调离或退休后1个月内收回用房
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
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企业提供的用房
七、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或给其他单位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
公务用车硬杠杠
一、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固定用车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报批后,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二、不得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或个人名下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产权注册登记所有人应当为本机关法人,不得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
三、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四、党政机关应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价格不得超过18万
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五、须严格执行价格和排气量标准
(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的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此外,还在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一)平台建设: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通过卫星定位系统等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费用支出等信息,实现无缝监管。
(二)标识化管:理除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应当统一标识。
(三)信息公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和政务诚信建设范围,主动“晒”公车账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