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省残联、省民政厅在省残联机关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社会福利院残疾儿童(简称:孤残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协调会,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吴波、省民政厅副厅长陈月花,省残联康复部、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儿童福利保障的相关政策,充分考虑孤残儿童到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备案机构进行康复训练不便的实际困难,省残联会、省民政厅对孤残儿童的救助措施、救助流程和救助标准进行了研究,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双方还对残疾人托养、无障碍改造、场地共享等方面合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下一步,省残联、省民政厅将联合下发孤残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通知,切实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权益,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实现“人人享有康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