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尤其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资金投入的加大,给各级残联组织充分履职尽责带来新挑战,为更好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近年来,海南省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着力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今年初,海南省残联党组向全省各市县发出《中共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建议成立县残联党组的函》,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的第三项规定“县级以上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应设党组”的要求,为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建议各市县成立残联党组。在省残联积极推动下,尚未设立残联党组的市县党委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并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统筹规划。今年6月,全省18个市县残联全部设立了党组。海南成为目前全国率先实现县级残联设立党组全覆盖的省份。
省残联负责人表示,残联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市县残联设立党组,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残疾人工作中的领导、决策作用,更好推动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