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韩汝婷
编者按: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作为海南残疾人“娘家人”的残联,努力提高广大残疾人幸福指数,是2020年赶考的重大课题。海南残联系统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是海南残联的财富,也是海南残联发展的奉献者和见证者,更是海南残联发展和壮大的推动者。
(一)海南省残联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 强化主人翁意识争作自贸港贡献者
1月3日上午,海南省残联党组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精神,结合省残联工作实际,作出活动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方案》通知,和《“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实施步骤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通知。
(二)共话过去 共商未来 海南省残联召开2020年退休党员干部迎新春座谈会
1月15日上午,海南省残联召开2020年退休党员干部迎新春座谈会。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种润之主持会议,省残联符和森等离退休老干部和省残联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种润之介绍了2019年省残联残疾人各项工作发展情况,从脱贫攻坚、康复、就业、维权、主题教育等方面阐明了省残联一年来的工作亮点并提出新一年工作计划,希望老同志们继续为省残联的工作把把脉,提意见。
【政策速递】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残疾人残保金和就业的总体方案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制度,优化缴费 服务,并相应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收政策 ,以便更好促进我省残疾人就业。
《通知》 主要完善了四方面内容:
一是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二是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三是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
四是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