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视网客户端3月30日海口消息记者从海南残联维权部获悉,2021年,海南省残疾人维权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盯残疾人的愁心事、揪心事和烦心事,科学部署,全面发力,残疾人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21年12月,省残联维权部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推动残疾人参与政治生活
结合各级人大、政协换届年,省残联维权部于2021年6月份向各市县残联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市县乡人大、政协换届中做好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推动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支持残疾人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和行使政治权利。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3123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41人当选各级政协委员,为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有效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加大残疾人司法保护
2021年,省残联继续加强与省高院的合作,给各市县残联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法律助残”工作的通知》,深入推动各项涉残司法保护机制的落实。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向省高院重新推荐了司法辅助服务手语翻译人员名单。各级残联与辖区内法院开展各类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交流座谈10多场次,残联系统与各级法院系统交流沟通更加顺畅,残疾人参与司法诉讼服务更为便捷。
省残联维权部还与琼山区法院沟通协调,为海口市琼山区东昌居残疾人陈力因建房经济纠纷一案提供了多次的法律服务。海口市残联及时向龙华区法院发函,协助精神残疾人马义东亲属打赢了他人恶意诈骗出卖其名下房屋并骗取售房款的诉讼案件。
推动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
近年来,省残联以推动《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为重点,印发了《海南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的通知》。联合省高院出台了《海南法院无障碍诉讼服务环境服务标准(试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系统对涉诉涉讼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的便利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组织各市县残联干部职工利用“5.1”假期开展全省重点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调研,撰写了《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调研报告》呈报省委省政府,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对加强我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了重要批示。
省残联维权部与省肢残协会、海口市残联、海南中联无障碍研究院等单位一起,组织对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海口东站、国兴大道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开展了无障碍体验活动,并共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整改建议30多条;协助广发银行海口分行、工商银行皇冠支行等金融服务机构进行无障碍服务环境改造,为两行的基层服务网点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示范。指导相关市县积极参与国家住建部等五部委组织的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活动,海口市被评为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文昌、琼海、陵水被评为创建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
全力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以共交通工具出行项目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项目,解决出行车票报销时间长、程序繁琐的问题,省残联维权部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组织修订了《海南省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暂行办法》,制定下发了《2021年海南省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为提高项目政策的知晓率,省残联印制项目宣传海报10000份、各市县印发告知书和手册95000多份。
截止2021年12月底,全省重度残疾人出行286244人次,重度残疾人及陪护人7249人报销出行费用431.1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26%。琼海市残联把项目任务压实到镇(区)残联、村级专职委员,并将工作实绩列入镇、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有效地提升了重度残疾人受益面和资金的使用效率。澄迈县残联分级建立“业务工作群”,充分发挥镇、村专职委员的作用,替报销出行费用的重度残疾人跑腿办事,有效缩短了报销时限。三亚市残联主动深入特教学校、康复机构宣讲政策和报销流程,有效地扩大了项目受益群体。昌江县残联要求村(居)专职委员逐户做好政策宣传和出行情况统计,提升了重度残疾人家庭对政策的知晓度,并为镇、村专职委员报销工作经费,有效地推动了项目任务圆满完成。三亚、澄迈、五指山、白沙在省级项目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统筹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以保障项目报销费用的资金需求。
推进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有效实施
省残联及时印发了《2021年度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残联有效组织项目的实施。为加强对项目实施质量的检查监督,积极引入开展项目实施第三方评估验收试点,对各市县的实施方案、受益对象改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使年度的项目实施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2021年,我省家改总任务是5408户,截止12月底,完成5504户,任务完成率为101.78%,省级资金总支出1970.3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4.86%。
与此同时,省残联维权部对各市县的项目实施进行了实地调研督导,并向理事会提交调研报告4份,给相关市县指出存在问题31个,提出改进意见建议17条,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实施工作。澄迈县残联通过精心谋划、规范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聚焦需求“合、删、增”优化改造方案,精打细算“定、限、砍”争取少预算多做事,敢于红脸“统、抽、量”把控项目质量,确保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琼海、昌江残联对项目实施整镇(乡)整村试点,有效地加快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屯昌县残联主动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得到高度重视,县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调研,使项目配套资金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地推动了项目任务的完成。
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各市县残联按照中国残联和省残联的要求,完成了2021年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发放资金93.81万元,受益残疾人3608名;录入2022年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有效数据3620条。
此外,各市县对录入数据库的受益对象逐一进行入户核验,做好公开公示,杜绝了出现已死亡、名下无车、原持有车辆报废等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领取补贴的情况。东方市残联在做好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受理电话、加强上门服务;屯昌县在将受益对象名单在乡镇、村公示的基础上,再推送到县党政网进行公示,进一步增强了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文昌市急残疾人所急,对个别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通过电话申报后再由残联工作人员上门入户,为受益残疾人群众提供了人性化、便利化的服务。
省残联维权部主任董连飞表示,2022年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不断增强残疾人群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提升残疾人工作者依法履职和为残疾人依法维权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