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升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水平,掌握市县职能部门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职责情况,依据省委年度重点任务安排,2023年 11月14日至23日,省残联、省司法厅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澄迈县和白沙县六个市县无障碍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调研,对琼海市、白沙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督导。省残联维权部主任阮火林、省司法厅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与推进处副处长袁亦林等领导参加调研督导活动。
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现场堪查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市县住建、旅文、交通、公安、司法、行政执法等单位在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就市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我省综合执法改革背景下,对《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交叉适用、对故意损毁、侵占无障碍设施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和幅度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深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对我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及服务进行了督导体验。
调研组对海口、三亚、琼海、白沙等市县近年来认真贯彻省八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力争走在全国前列”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的要求,加强无障碍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加大无障碍服务的供给、强化无障碍环境监管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对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使全体社会成员认识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需求,更是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二是要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五同步”制度,科学合理解决路面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与停车位、各类水、电、通信管线的冲突。杜绝不合格无障碍设施的“增量”,逐步减少无障碍设施的“存量”。三是要加强无障碍环境的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电动车、机动车侵占盲道、堵塞无障碍通道的执法力度,保障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各市县残联、公安局(交警大队)、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