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县残联 工作要点集锦
三亚市
召开三亚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三亚市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2018年,三亚市残联积极推进残疾人福利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出台《三亚市残疾人保障办法》。2018年,共有23名残疾人大学生和子女申请奖励资金,发放6.4万元。发放中央、省下拨及市调剂教育扶持资金93.05万元,受益学生及子女共656人。投入改造资金250余万元,完成219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截止2018年11月份,居家托养发放补贴5407人,托养人员266人,投入资金2445万元,占进度96.7%;发放护理补贴77517人次,累计发放资金2220.69万元;困难补贴15451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23.808万元;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87例;精准康复服务信息录入率达71%;托养重发资金追索4万余元。
已录入就业状况残疾人7036人,完成率98.39%;录入城镇新增就业120人,完成率203.39%;录入农村新增就业199人,完成率205.15%。该项工作取得全省第一名的成绩。
2019年1月份开始在三亚广播电视台“法治三亚”开展全省第一个真人手语电视新闻栏目。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和华侨医院通过了认证评估,正式成为省级听力、肢体(脑瘫)项目二级定点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与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组建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的通知》,组建330余人的三亚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东方市
召开东方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东方市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为东河镇东方村4户帮扶对象进行救助物资扶持,共价值22.8669万元,每户平均扶持57167元,4户帮扶对象全部脱贫。
接待来访来办事群众200多人次,按时办结事项186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全面完成全市8054名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入户调查率达99.9%,统计完成调查率100%,验收合格。
开发50个公益性岗位,安排50名残疾人就业。完善阳光家园计划的建设,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把符合条件的790名重度残疾人列为居家托养对象,每名护理人按残疾等级一级3000元、二级2400元、三级至四级1200每年进行补助,共计金额2135404元;据2018年统计残疾人申请燃油补助401人,全部纳入受助范围,每人每年补贴260元,共计金额104260元。
扶持高校阶段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19名,每人补助5000元,共计金额9.50万元;高中教育阶段学生12名,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共计3.6万元;义务教育阶段236名,每人每年补助750元,共计17.7万元;学前阶段学生14名,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共计4.2万元。
儋州市
召开儋州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儋州市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2018年9月份已全部完成了儋州市9977名重度残疾人的商业保险投保工作。全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7022人次,发放补贴资金296176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2016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3767360元。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卫生间无障碍改造80户。共发放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人数500人,每人每年补贴260元,补贴资金共计13万元。审核确定“阳光家园计划”托养补贴人数2421人,发放补贴资金363.15万元。
学前教育补贴人数50人,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共补贴资金15万元;义务教育补贴人数210人,每人每年补贴750元,共补贴资金15.75万元;高中教育补贴人数56人,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共补贴资金16.8万元;共奖励残疾人大学新生35人,发放奖励资金共7.5万元。
调剂儋州市财政配套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27万元,使“三类儿童”康复训练救助人数增达74人,超额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
宣传动员了53家用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06人。协助配合财政地税部门依法征收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38万元。发放扶持资金88.5万元,扶持177户(人)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个体从业。
筛查白内障手术对象229名,已实施手术55名。
万宁市
召开万宁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万宁市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输送66名0-6岁三类残疾儿童到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南省安宁医院等5家医院进行康复训练,政府每人资助3万元。对全市7439名残疾人精准康复情况进行登记并录入系统。
开展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对精神、智力残疾人和视力、肢体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服务,资助对象2435人,共发放资助费341.31万元。
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发放教育扶持资金,共扶持429人,扶持资金55.75万元。
扶持各类残疾人自主创业154户,每户扶持5000元,企业新增吸收残疾人就业28人。
为全市1153名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并发放残疾人证。对全市70户各类残疾家庭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筛查诊断高危孕产妇10人,0-6岁儿童听力76例,长丰镇和万城镇丰园社区落实残疾报告制度73例。
五指山市
召开五指山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五指山市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2018年共为146名残疾人学生与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扶持助学资金共256500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残疾人儿童资助9人,每人3000元;义务教育阶段资助97人,每人750元;高中教育阶段资助40人,每人3000元。
投入61760元扶持3名残疾人创业就业。集中审核困难残疾人材料对象信息841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632000元;集中审核重度残疾人材料对象信息1344名,共计发放2020755元;审核发放“阳光家园计划”464人524250元。投入49290元资金,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修建房屋;投入29350元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16名困难残疾人生活困难和医疗救助问题。累计投资1698.210356万元建设五指山残疾人康复中心。
琼海市
召开琼海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琼海市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截止2018年11月底,共核发残疾人证1530人证,占年计划任务的94%。办理核发残疾人证达11428人次,办证率达42.3%,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指导、监督琼海市中医院和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开展“三类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三类儿童”的康复救助成为琼海市残疾康复的新亮点。
2018年琼海市建档立卡、低保、特困的残疾人中享受康复服务达816人次,领取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护理补贴305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5户,发放产业扶持金32户,进行危房改造97户。
全年共配合琼海市地税收取残保金345.7万元,促成56家企业聘用122名残疾人就业。
5456名重度残疾人和1645名生活困难残疾人按月领取两项补贴,2213名残疾人纳入阳光家园居家托养项目,2805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市政府代缴养老保险,9000余名残疾人享受市政府代缴医疗保险,为163户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为5287名重度残疾人购买了商业保险,协助中国人寿公司为495名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保险。2018年共完成331户残疾人家庭障碍改造和验收工作。全年共对36名学前教育残疾儿童、185名义务教育阶段和33名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发放助学金28.575万元;慰问各类困难残疾人158人次,资金达16万元;发放临时特困残疾人的生活救助补贴4.5多万元,救助人数31人次。
陵水县
召开陵水县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陵水县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为25户贫困户和1户纯低保户提供了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帮助。
新增办证残疾人647人。截止2018年11月20日共有48名脑瘫、智力、孤独症等三类0-6周岁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进行免费10个月的康复训练。
发放265000元,扶持53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扶持助学资金共126000元,学前教育阶段资助10人,共计资助30000元;高中阶段资助32人,共计资助96000元。
截止2018年11月,已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124人,共计发放补贴15361185元,已发放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1925人,共计发放补贴1534960元。发放三级残疾人生活补贴1129人,共发放568050元;四级残疾人生活补贴1117人,共发放567250元;总金额1135300元。将发放“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437人,其中一级残疾人333人,发放金额599400元;二级残疾人74人,发放金额88800元;三级残疾人18人,发放金额10800元;四级残疾人12人,发放金额7200元,共计发放706200元。
共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9户。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15人,补贴标准260元/人/年,共计发放29900元。
临高县
召开临高县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临高县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2018年度完成危房改造41户;无障碍改造验收了161户,已完成等待验收62户,即将完工32户,在建54户;投入45万元扶持特殊教育工作;阳光家园居家托养共1397人;投入40万元共扶持80人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共运送43名三类残疾儿童到相关机构培训。
2018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件次,办结31件,办结率96.8%,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1件1人,接通解决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求助12通。
乐东县
召开乐东县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乐东县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全面完成3482名重度一级残疾人出行情况入户登记工作;办理了残疾人证869本;为6183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3696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74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人个体创业进行资金扶持,每人发放扶持资金5000元,合计37万元。投入147.825万元为2002人发放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为49名孤独症、脑瘫、智力残疾儿童,每人补贴3万元。发放教育补贴,高中阶段61名,合计18.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115名,合计8.625万元;学前教育29名,合计8.7万元。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6.67万元。实施无障碍改造150户。为329名残疾人发放燃油补助资金,共发放8.554万元。
屯昌县
召开屯昌县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屯昌县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对2017-2018学年度残疾学生申请资助对象进行汇总,其中学前教育阶段36人;义务教育阶段95人;高中教育阶段13人,共计144人,发放资金共21.825万元。2018年高考残疾人子女大学本科5人,专科1人,残疾大学生专科1人,共计7人,发放奖励金共计1.65万元。为946人发放阳光家园居家保养补贴资金132.42万元。为463人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共计12.038万元。2018年7月前已完成2017年度的45户改造任务。
白沙县
召开白沙县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白沙县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截止2018年11月,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099人次,共327.036万元;发放困难生活补贴8109人次,共65.126万元。完成发放320名下肢残疾人燃油补贴8.32万元。按时完成全县2099名重度残疾人免费购买商业保险筛查报送工作。为457名发放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护理补贴64.44万元。先后投入58.93万元,完成了2017年度的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为全县2036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发放扶贫生活补助144.986万元。完成4508人基本信息的入户核查工作,入户调查率达98.54%。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300户,发放慰问金18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项目完成113户。投入3405万元建设面积7225平米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26例。邀请平山医院精神卫生专家深入各乡镇开展精神疾病巡诊,4天共筛查327名精神障碍患者,并为符合条件的315名精神障碍患者做残疾鉴定。
保亭县
召开保亭县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保亭县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
完成白内障筛查550例,为 115 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手术。完成低视力配用助视器21名,助听器适配30名,矫形器适配 7 名,假肢适配安装7名。配合保亭县卫计委实施精神残疾人免费治疗康复项目,门诊发药531人,住院治疗7人;筛查确定“三类儿童”康复救助对象11人,住院康复训练11人。全县有71名残疾少年儿童在县内随班就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 87%。全年实施助学项目,共扶持111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上学,发放补助资金16万元。
全年实现新安排残疾人就业5人;发放扶持资金42万元,扶持城乡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个体从业84户。目前,城镇累计就业残疾人136人,农村稳定就业残疾人达到1048人。
2018 年全县共有711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出列。全年核实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对象2636人,核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879人,核实发放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补助686户;全县有77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低保;为全县2632名重度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完成危房改造135户。
配合保亭县政府出台《保亭县残疾人保障规定》,并积极抓好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实施93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做好180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发放工作。全年共为226名残疾人办理了二代残疾人证。投入9000元,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群众13户;投入6.5万元扶持13户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